为规范精神病医院院区保洁工作,拟将保洁工作外包,由专业化保洁服务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宣汉县人民医院
2.招标项目:保洁管理服务(宣汉县精神病医院)询价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院内询价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内容:选择一家专业保洁服务公司,对精神病医院保洁工作规范化管理
6.服务期限:1年
7.质量要求:保洁服务专业、规范、收费合理,服从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经营范围包含保洁服务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相关声明和证明材料)。
3.近三年内有承接医院保洁服务的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如提供材料存在虚假,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公司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扫描件或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证)复印件。
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场查询)。
注: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司鲜章,A4纸规格。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日
2.报名地点:宣汉县人民医院采购办(行政办公楼负一楼)
五、开标现场需提供:
1.密封的报价单(报价单加盖投标人鲜章,至少5份)。密封袋上应标上“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贴上封条,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贴上封条,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七、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18-5202506
附:综合评分标准
附件:综合评分标准
宣汉县人民医院
2019 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