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医院
化粪池污泥清掏、处置院内议价公告
一、采购人:宣汉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化粪池污泥清掏、处置
三、预算控制价:23元/kg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11日14:00,联系人:曾老师,电话号码0818-5202506
五、资格要求
(一)处置公司
1.具有 HW01医疗废物处置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近三年具有3个类似医院处置业绩,原医院等级三级以上;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4.履约信誉良好,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发生。
(二)清掏公司
1.具有化粪池及污泥清掏资质,具有与满足HW01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合作合同及委托授权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近3年内具有3个类似医院清掏业绩,原医院等级三级以上;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4.履约信誉良好,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发生。
六、清掏、处置内容
1.清掏公司使用专业设备和药剂将甲方污水处理沉淀池、消毒池内的污泥和化粪池浮渣抽出、脱水、消毒,封装入袋内;称重后暂存于采购方指定密闭、干燥的院内地点。
2.清掏公司在完成采购人院内污泥清掏的同时,需协调负责采购人和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涵盖本次院内处置危险性废物所需 HW01 (831-003-01 病理性废物除外)、HW29 含汞废(900-023-29 除外)、HW49 其他废物等处置类别的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处置单位提供对浮渣、污泥等危废采用回转窑焚烧无害化处置工艺(提供工艺证明文件)办理相关环保备案和转运联单后转运处置,并出具环保电子转移联单。
七、服务地点
宣汉县人民医院污水站、化粪池。
八、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需提供具有 HW01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复印件以及具有与满足HW01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合作合同及委托授权书。
3.提供与类似医院,床位数在800张以上的医院合作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司鲜章,逾期送达采购办恕不接收(接收邮寄资料),地址:宣汉县人民医院采购办负一楼。
宣汉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0年12月30日